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始终保持高发势头,特别是在“双抢一盗”刑事犯罪中占有较大比例
当前,青少年犯罪引起了学校、家庭、社会的极大关注,成为需要全社会共同解决的焦点问题。是什么原因促使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除本身的主观因素外,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还有五大方面的客观(社会)因素引诱、迫使、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
扭曲的“消费观”引发犯罪。青少年是消费者,本应该省吃俭用。可是,一些青少年因受社会影响,从小追求吃喝玩乐的奢侈生活,过着高消费的生活,“消费观”受到了扭曲。一旦身上无钱消费的时候,思想上就打着别人的算盘,总是想弄点钱来消费,不是偷就是抢,由此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如一学生初中毕业后,不想再读书,终日在街上游手好闲,寻欢作乐,一天晚上,他看到别人停放在街上阴暗处的摩托车没上防盗锁,就起了贼心,本想偷来自己享受,没想到触犯了刑律。
错误的“社交圈”导致犯罪。由于青少年涉世不深,判断能力较差,在社会上难以分清是非,所以,这段时期也是最容易犯错的时候。而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就是利用这些涉世不深的青少年,把他们作为“合作伙伴”或作案的“挡箭牌”。一旦这些青少年被人利用,就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如李××走向社会后交友不慎,结识了一名曾经是盗窃犯的男子,后来,那男子在预谋入室盗窃人家财产时,“邀请”他去望风。结果,他也成了一名盗窃共犯。
盛行的“社会风”迫使犯罪。当前,社会上流行着一种不良的风气,就是一些青少年在社会上喜欢称对方为“哥们”,讲江湖义气,甚至拉帮结派,如果一方的人受到人家的欺负,那么这一方的“哥们”就会站出来“打抱不平”。杨××在社会上认识了一些“哥们”。一次,他跟“哥们”一起上卡拉OK厅,由于年轻人逞强好胜,在点歌中,他的“哥们”与一男子发生争吵,杨××为帮“哥们”出气,用啤酒瓶把这名男子打成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
敞开的“销赃路”引诱犯罪。当前的盗窃犯罪猖獗,其中一个原因就是销赃渠道畅通,也就是说,敞开的“销赃路”为犯罪分子打开了绿色通道。从近年来的盗窃犯罪案件来看,青少年参与盗窃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据调查,大多数青少年之所以会实施盗窃,目的就是想把偷来的东西通过销赃渠道转变为金钱,然后进行消费。如黄××伙同他人盗窃一辆摩托车,就是事先联系好销赃窝点然后实施盗窃的。
沉醉的“网吧情”诱惑犯罪。当今的青少年大多数喜欢上网打打游戏、聊聊天,有的甚至整天沉迷于网吧。有的玩到没钱了,就打起他人的主意来,不是盗窃、诈骗就是敲诈勒索,走上犯罪道路。如刘××,向来喜欢上网,早在学校时就经常利用放学时间溜进网吧玩游戏,高中毕业后,不去寻找正当的职业,而是整天上网不休。一次,手中无钱上网了,便想出一个计谋,实施敲诈勒索。
青少年犯罪居高不下,要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笔者认为,要做好“情、理、法”三字文章,在教育、管理、监督上下功夫。
一是动之以情抓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当前学校、家庭、社会三者极其关注的热点问题。学校、家庭、社会三者都有责任和义务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引导,特别是起主导作用的学校与家庭。家长和老师在教育和引导过程中既要用正面教材进行引导,又要用反面教材进行教育,要动之以情,让孩子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和犯罪的危害性,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使其不想犯,更不敢犯。
二是严之以理抓管理。一失足成千古恨。青少年之所以会走向犯罪,不是一时的思想问题,而是从小到大有无受到教育、得到正确引导的问题。青少年一旦犯了罪,将会给家庭带来痛苦,给社会带来压力。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培养对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显得尤其重要。因此,作为家长,除了要教育和引导好孩子外,还要严格要求孩子,加强对孩子的管理,规定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使其在行为上受到一定的约束。
三是绳之以法抓监督。青少年社会经历少,识别能力差,比较容易被人利用,也比较容易犯错、犯罪。因此,要切实抓好青少年的社会活动监督,发动社会力量加强对青少年的“娱乐圈”、“社交圈”等活动场所的监督,一旦发现不法苗头,要立即制止,不能让其蔓延。当然,如果真的触犯了法律,也应当绳之以法。作为检察机关,在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过程中,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教育、感化、挽救等方式,做到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尽量给青少年有个“回头是岸”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