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既要靠领导干部自身加强学习和党性锻炼,也离不开党组织的教育、引导、管理和监督。因此,要着力解决好四个“必须”:
一、 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
发展观是否科学是政绩观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片面的发展观必然导致片面的政绩观。长期以来,把发展简单化为经济数量的增长,简单化为GDP决定一切。政绩甚至简单化为年终报表的数据,不少地方还与官员的升迁奖罚紧密结合在一起。这种片面的政绩观导致社会陷入“高增长、低发展”的畸形状态,也很容易将领导干部引入以经济数据、经济指标论英雄的歧途。为了保护自己的职位,一些地方不惜出台各种违规的优惠政策,低价拍卖土地和其他资源,欠下所谓的“政绩债”;一些地方“数字出官”、“官出数字”腐败恶性循环,祸国殃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政绩观上要有新标准,政绩的考评上要有新机制,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起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所需要的正确的政绩观。这样创造的政绩,才是党和人民需要的政绩。
二、 必须确立正确的权力观
正确的政绩观,不仅联系着科学的发展观,而且联系着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对领导干部来说,解决好权力观问题尤为重要。领导干部手中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创造政绩的最终目的。因此,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对领导干部掌好权、用好权的根本要求。所以,领导干部要切实解决好参加革命是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应该留点什么的问题,切实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紧迫问题和党的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上来,自觉用代表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来检验我们的工作,把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
三、 必须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认真落实胡锦涛提出的“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要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出实绩,在创造政绩的过程中把握规律性、提高科学性、减少盲目性、克服片面性,扎扎实实地推进发展,创造实实在在的政绩。树立科学发展观与树立正确政绩观是高度一致的,我们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都要符合实际情况和客观规律。因此,一要求真。实现政绩的思路和方法,都应当符合客观实际、符合科学规律,做到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制定一项政策,推动一项改革,都应充分论证它的可行性,充分考虑其社会影响,充分估计社会可承受的程度。二要求实。不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不盲目攀比,坚持办实事,求实效,珍惜民力,不搞劳民伤财的“显山露水”的形象工程。深入实际,明察实情,敢讲实话,不虚报浮夸,不做表面文章。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不急功近利。淡泊名利,只有视个人名利淡如水,才能视人民利益重如山。
四、 必须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一项重要措施。党以艰苦奋斗兴,国以艰苦奋斗强,业以艰苦奋斗成。发扬脚踏实地、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认清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牢记我们的奋斗目标,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艰苦奋斗、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用良好的作风创造出让人民群众拥护和满意的业绩。这就要求领导干部一要有强烈的创造业绩愿望,进一步增强领导的责任感、使命感,始终保持坚韧不拔、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二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惧怕困难,不因循守旧,勇于冲破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的桎梏,敢于改变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善于革除一切影响发展的制度弊端,勇于探索,永不自满,永不停步,创造政绩。


